漁業署籲請漁民朋友慎防紅霞颱風影響

根據中央氣象署本(115)年7月24日上午8時30分發布輕度颱風紅霞(國際命名:NOUL)中心位置在北緯18.6度,東經123.6度,以每小時26轉23公里速度,向西北西進行。中心氣壓995百帕,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20公尺,瞬間最大陣風每秒28公尺,七級風平均暴風半徑80公里(西北側70公里、東北側80公里、西南側60公里、東南側90公里)。

海面航行與作業船隻應嚴加戒備

  漁業署提醒,中央氣象署已發布今年第12號輕度颱風「紅霞」海上警報,今(24)日8時中心位置在鵝鑾鼻東南方約 470 公里處,持續向西北西移動,請在臺灣東南部巴士海峽及臺灣海峽南部海面航行與作業漁船應嚴加戒備,並收聽氣象動向廣播,儘速進港避風或駛離颱風未來行經路徑。

強化海上養殖及定置網相關設施防護工作

  漁業署呼籲箱網及淺海牡蠣養殖業者應加強固定海上網具及纜繩等設施;定置網業者亦應檢視並強化框架、浮球、網片及纜繩等設施之防護,確保設施穩固安全。

陸上魚塭應檢視塭堤,維護設備正常運作

  對於陸上養殖設施,漁業署請養殖業者落實鞏固塭堤、疏通排水渠道,並加強巡視水閘門及備用水源,同時務必檢修備用發電機正常運作並備足油料;必要時於塭堤加設防護網,及做好短時間強降雨造成魚塭鹽度、水質急速變化影響養殖物的因應措施。

加強漁港設施及在港漁船筏防災作為

  漁業署指出,已要求各漁港管理機關加強港區公共設施之防護與排水系統疏通等防災整備作業,須對進港避風漁船筏完成妥善停泊安排。同時,通知可能受颱風影響海域之漁船筏船主應加強繫纜及針對所屬船舶及早做好防災準備,尚未進漁港防災避風的船筏,應儘速進港避風,移泊至漁港內或岸置,亦要求各區漁會落實所轄魚貨直銷中心、辦公處所及消費地魚市場等設施的防汛整備工作。

  另為防止漁港因浮木、布袋蓮或其他漂流物阻塞航道,請各漁港管理機關準備攔阻設施適時佈設,並備妥相關搶通(修)設備機具,以備儘速搶通。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規定通報所在地鄉、鎮、區公所

  漁業署籲請漁民朋友隨時注意最新氣象資訊,並已指示漁業廣播電臺及漁業通訊電臺加強廣播,呼籲海上作業漁船密切注意天氣動態,做好防範準備,並注意人身安全,以降低災害發生風險。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漁業天然災害災情查報及救助作業程序」規定,向所在地公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通報,養殖業者可利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 拍攝災害損失,並保持與漁業署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密切聯繫。

宣導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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