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鋒面接近及西南風增強影響下,今(25)日北市部分地區發生超過保護標準(時雨量78.8毫米)的短延時強降雨,導致短暫積水。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呼籲雇主從寬處理受災勞工之出勤,以利重建家園或處理緊急事務。
勞動局表示,根據勞動部訂定之「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另外,天然災害發生時(後),若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等影響,北市部分地區一度發生超過保護標準(時雨量78.8毫米)的短延時強降雨,導致短暫積水。勞動局呼籲,雇主從寬處理受災勞工之出勤,應比照上揭規定,對於須做家園重建或因而須處理緊急事務的勞工,如因此未上班者,雇主不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要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對於此等突發事故,實在不可歸責於勞工,建議雇主也宜不扣發工資。
勞動局重申,勞動基準法僅是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雇主不應僅以符合法律規定為滿足,更應致力建立優於勞動法令的職場環境,對於受災情影響的勞工,應本於同理心,從寬處理受災勞工之出勤,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