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高人膽大 「沒有最扯、還有更扯」

北市近3年統計資料顯示,重大職業災害類型中,「墜落災害」位居第1名,約占45.6%、計26件,其中於外牆進行防水、檢修、清洗、有線電視安裝等相關作業案件就占5件。即便如此,卻仍有藝高人膽大的勞工,在外牆邊緣從事作業時,無任何墜落災害防止措施。勞動局長陳信瑜嚴正表示,若發生死亡,業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元以下罰金。

陳信瑜說,雇主使勞工從事此類高危險性作業前,應確實做好各項防墜措施,以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其中,於外牆從事作業時,通常會使用吊籠或採雙繩作業,若使用吊籠,於上工前,應確認機具及人員證照、吊籠固定設施及作業環境安全、吊籠本體檢查等事項,作業時須使勞工正確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

若採雙繩作業,人員必須於作業前經過嚴格訓練,並取得作業資格,作業時也必須全程確實使用防護器具;若於外牆邊緣作業,則應設置護欄、 護蓋、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作業時正確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才能將工作風險降至最低。

「雇主不可輕忽!」陳信瑜強調,雇主若未依規定預防墜落危害,或未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措施,因而導致死亡職災的發生,可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最高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圖說一、二:仍有藝高人膽大的勞工,在外牆邊緣從事作業時,無任何墜落災害防止措施,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嚴正表示,若發生死亡,業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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