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處持續打造環南市場良好營業環境 加強稽查市場攤位轉租情形

環南市場已於今年2月11日起試營運,攤商進駐後反應市場硬體相關事項,臺北市市場處均協同施工單位積極改善,如二樓地坪防滑加強、垃圾採用巡迴子車集中不落地收送、輔導攤商正確地用客貨梯加速垂直物流降低故障率等,以期打造現代化環南市場營業環境。

市場處説明,因中繼市場營業項目及攤商數量居全國之冠,為可於第一時間協助攤商即時反映現場狀況及修繕,於108年即先行引進物業管理團隊正興機電進駐,如今日攤商反應安全玻璃疑似因熱漲冷縮有碎裂情形,已由施工單位備料完成,為避免影響營業將配合星期一休市於7月25日正式開幕前完成更換,另部分反應冷氣效果不佳問題,該市場採中央空調,已設置冰水主機1600噸,應足以供應該場所需,但因環南市場屬零批性質,多數攤商進出貨量大,故市場各出入口自動門開關頻繁導入熱空氣,且大多數攤位內均設有壓縮機外露式冷藏、冷凍設備,產生之熱源使部分攤商有體感溫度過高情形,市場處近期已擬定以降低出風口及加裝風扇改善,並於市場1樓卸貨碼頭設置滑動式門簾、2樓窗戶增設隔熱設施,後續再視成效調整,惟市場公共設施仍需全體攤商共同遵守營業秩序及良好的使用行為,方能發揮功能。

另市場處表示,公有市場攤位不得有轉租情形,係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10條第4項:「第一項申請人經核准使用公有市場攤(鋪)位後,應自行經營,不得轉租或分租,非滿二年不得轉讓。」規定。臺北市現有48座公有零售市(商)場均設有管理員針對攤商營業秩序採不定期稽查,倘有查獲亦或是接獲民眾檢舉攤商有轉租或分租事實,將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23條第1項第1款限期改正,倘屆期未改正者,廢止攤(鋪)位使用,並終止契約,收回攤(鋪)位,市場處將持續加強營業秩序稽查及輔導無實際經營需求攤商退場,以維護攤位使用的公平性並提供民眾更安全及舒適的購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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