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13年7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彰化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存單。
二、中國信託銀行發行無擔保主順位美元計價連結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結構型金融債券。
三、安泰銀行辦理非屬自有資金投資或避險需求之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四、富邦證券開辦「外幣本金連結外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選擇權及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之可贖回結構型商品(保本型)」。
五、截至113年7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66家,其中本國銀行3,426家(包括總行37家,分行3,389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