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12月23日起調整金融機構存放本行準備金乙戶存款之利率

本(111)年12月15日本行理事會決議,各項政策利率自12月16日起,分別調升0.125個百分點,銀行業已因應調整其存款牌告利率。為反映銀行存款利率之調升,自本年12月23日起,金融機構存放本行準備金乙戶存款(應提準備額之55 %)之利率,源自活期性存款部分,調整為年息0.521%;源自定期性存款部分,調整為年息1.208%。 另源自外資之新臺幣活期存款,仍依本行99年12月30日台央業字第0990062027號函規定,不給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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