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邀請銀行座談,敦促銀行妥善協處民眾申請房貸困難案件

  • 近期有民眾反映房貸申請困難情形,本行於2日邀請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及銀行法第72-2條比率較高之22家銀行來行座談,瞭解各銀行對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貸款之核貸政策,以及對民眾房貸申請困難案件之協處機制。
  • 座談會間,銀行意見重點如下:
  • 部分銀行表示,未接獲民眾反應申請房貸困難之客訴情事,仍持續正常辦理房貸案件,並配合政府政策,將信用資源儘可能提供給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貸款。
  • 部分銀行表示,因本(113)年以來受理案件數量較大,或因法定限額比率限制1,致房貸承做量能有限,因而有審核期間拉長、延長撥款時間、以價制量等情事,不符申貸者預期。
  • 針對上開房貸核撥時程較長案件,銀行持續提供相關協處機制,例如:就已對保簽約之核貸戶儘速撥款;明確告知民眾已核貸案件的貸款排撥時間,使其安心;將有限信用資源優先承做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貸款。
  • 另有銀行略調整房貸控管內部警戒值,以提高房貸承做量能,或將其他信用資源(如非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貸款)調配至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貸款。
  • 本行高度關注民眾申請房貸困難議題,敦促銀行積極妥善處理民眾申請房貸困難情形,另提供民眾正常購屋融資需求必要協助:
  • 本行請銀行轉知各營業單位,向申貸民眾說明房貸審核作業程序、核貸與撥款時程等事項,讓民眾清楚瞭解銀行貸款作業程序。
  • 針對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陳情案件,本行已設置專線2處理,必要時函轉相關銀行妥善處理,並追踨後續案件處理情形。
  • 本行日前籲請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之道德說服措施,係屬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之一環;本年8月29日行政院院會中,院長表示「中央銀行基於維繫金融體系穩定,邀集相關銀行業者座談,為預防金融問題所做的努力,我們表示肯定。央行也已多次重申立場,今天院會楊總裁更是再次親自清楚說明央行的原意,並將再度邀請相關銀行業者座談,避免民眾誤解,在此也表達感謝之意」。

註:1.「銀行法」第72-2條規範上限為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30%。另銀行多以28%~28.5%作為內部警戒值。

   2.本行業務局聯絡電話:(02) 23571356~23571369,23571297共計15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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