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前於7月23日接獲通報中山區一處民宅頂樓有住戶以條狀物毆打寵物犬並以毛巾纏繞犬隻頸部,擔心犬隻有性命危險,隨即派員至現場查訪,查訪當下住戶已不在頂樓,僅犬隻於頂樓自由活動,動保處後續於同日晚間再次派員至現場,並由警方協助已將犬隻送往動物醫院進行檢查。
動保處表示,於接獲民眾通報動物虐待傷害案件,即派員前往現場查訪,惟查訪當下住戶疑不在屋內,當下即與通報民眾保持聯繫,協助確認該住戶已不在頂樓,但犬隻仍可於頂樓自由活動,未見明顯行動異常,初步判斷暫無立即生命危險。動保處續於晚間再次會同警方至現場查訪,並為瞭解犬隻受傷狀況,已將犬隻送往合作動物醫院檢查,經動物醫院評估,犬隻健康狀況良好、行為及活動力皆正常。飼主虐打犬隻行為已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動保處將約談飼主請其說明案情,全案將依法處理。
針對民意反映動保處應於第一時間抵達現場時緊急安置動物以免其生命遭到威脅,動保處表示,將進一步檢討動物虐待傷害案件處理流程及與警察局合作機制,以即時拯救受虐動物。動保處呼籲,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民眾有發現動物受傷、受困或受虐需要救援,可立即撥打24小時動物保護專線1959,動保處將立即派員處理。
圖1、現場犬隻精神活動力佳。
圖2、犬隻由動保處緊急安置進行後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