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接獲農業部通知民眾反映家中貓咪就醫檢驗出低血鉀,懷疑貓飼料有問題,22日已前往涉案寵物食品公司調查,現場扣留同批產品帶回,並依動物保護法第23條之1規定送驗,如經檢驗確認含有病原微生物或有害寵物健康物質之含量超出安全容許量,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1項第9款規定,可裁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動保處表示,昨日已聯繫飼主蒐集相關案情資料,並約談涉案寵物食品公司,派員至現場扣留同批產品,送交農業部指定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將提供農業部進行後續追查。檢測項目包含沙門氏菌、病原性大腸桿菌及產氣莢膜桿菌等微生物類、亞硝酸鈉、黃麴毒素、砷、鎘、汞、鉛及丙二醇等,以確認是否符合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之4第2項規定之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北市動保處呼籲,飼主選購寵物食品時,應選擇包裝標示完整且來源明確的產品,若家中毛孩食用寵物食品後出現身體不適,建議儘速就醫,並保留完整產品包裝、購買資訊及就診資料等,可將寵物食品資訊提供動保處進一步調查。民眾如有寵物食品相關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市民熱線「1999」轉7812洽詢,法務局將提供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如欲查詢產品資訊及法令,可查閱「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網」(https://petfood.moa.gov.tw/)。歷年臺北市市售寵物食品抽查檢驗結果,可至動保處官網(https://www.tcapo.gov.taipei/)查詢。
北市動保處至寵物食品公司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