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買的阿拉比卡(Arabica)咖啡豆是100%純豆嗎?公布111年市售咖啡豆標示檢驗結果

市售咖啡豆種類以「阿拉比卡豆」及「羅布斯塔豆(Robusta)」為主,由於口感略有不同且價格也有不同,為保障消費者權利,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1年度阿拉比卡咖啡攙偽檢驗結果,總計抽驗25件市售包裝標示100 %阿拉比卡咖啡豆進行「16-O-甲基咖啡醇(16-O-methylcafestol, 16-OMC)」檢驗,檢驗結果皆符合標示宣稱,另產品標示查察有1件產品標示貼紙黏貼處有遮蓋到其他必須標示之項目(1.內容物名稱2.淨重、容量或數量),現臺北市衛生局已輔導業者相關法規,並改正標示(詳如抽驗名冊)。

因應臺灣曾有標榜100 %阿拉比卡豆的包裝產品被發現含有16-OMC成份,非100 %阿拉比卡豆而引起軒然大波,為此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也即時公告咖啡豆中16-OMC檢驗方法。羅布斯塔豆中含有較高比例16-OMC成份,且該成份在咖啡豆高溫烘培也不會消失,相較之下,阿拉比卡豆中該成份含量極少,因此食藥署公告「咖啡中16-O-甲基咖啡醇之檢驗方法(TFDAF0021.00)」(核磁共振光譜檢測法)及「咖啡中16-O-甲基咖啡醇之檢驗方法(二)(TFDAF0028.00)」(液相層析串聯質譜檢測法)檢測咖啡豆中16-OMC,來分辨2種咖啡豆。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率先全國衛生局依據食藥署公開之「咖啡中16-O-甲基咖啡醇之檢驗方法(二)(TFDAF0028.00)」建立16-OMC檢驗技術,並於111年9至10月執行「111年度阿拉比卡咖啡豆攙偽鑑定抽驗計畫」,檢測市售包裝標榜使用100 %阿拉比卡豆中16-OMC含量,共抽驗25件市售包裝標示「100 %阿拉比卡咖啡豆」,檢驗結果均未檢出16-OMC,符合商品標示使用100 %阿拉比卡咖啡豆,另產品標示在查察時,發現有1件標示貼紙有遮蓋到其他必須標示之項目(1.內容物名稱2.淨重、容量或數量),臺北市衛生局現已輔導業者相關法規並改正標示。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咖啡豆時除了選購喜歡的口味-阿拉比卡豆及羅布斯塔豆外,要注意包裝是否破損或不完整,避免受潮而影響到咖啡風味或產生赭麴毒素。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家熱線:1999。以上相關訊息,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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