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6月24日起調整金融機構存放本行準備金乙戶存款之利率

本(111)年6月16日本行理監事會決議,各項政策利率自6月17日起,分別調升0.125個百分點,銀行已配合調整其存款牌告利率。為反映銀行存款利率之調升,自本年6月24日起,金融機構存放本行準備金乙戶存款(應提準備額之55 %)之利率,源自活期性存款部分,調整為年息0.271%;源自定期性存款部分,調整為年息0.955%。 另源自外資之新臺幣活期存款,仍依本行99年12月30日台央業字第0990062027號函規定,不給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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