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自4月1日公告至6月30日止,共3個月!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978人,土地計2,309筆、建物計699棟,依111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67億元。
公告資訊揭示於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及里辦事處公布欄,民眾也可以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https://land.gov.taipei/Default.aspx)或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公告資料。
另截至111年4月1日止,臺北市因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9,149筆,面積逾315公頃;建物2,425 棟,依111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808億餘元。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遺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繼承人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五大便民措施
為了讓民眾辦理繼承登記免於舟車勞頓,臺北市提供多項便民服務:
- 如遺產位於臺北市,可向臺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
- 如果遺產位於其他縣市,可以向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轉送。
- 如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逾期申請登記被罰或被列冊管理。
- 對於辦理繼承如果有不了解的地方,可透過電話、傳真或線上申請各地政事務所的「預約諮詢專案協助服務」得到專業諮詢。
- 另外臺北市推行「免附印鑑證明措施」,只要設籍在臺北市且已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的民眾,在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使用○○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時,各地政事務所可連線查詢民眾在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章,就可以不用檢附印鑑證明,歡迎多加利用。
臺北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統計表
公告統計 | ||||||||
土地 | 建物 | |||||||
件數 | 筆數 | 持分面積 (㎡) | 111年公告土地現值總和(元) | 棟數 | 持分面積 (㎡) | |||
978 | 2,309 | 299,892.47 | 16,777,624,556 | 699 | 51,552.15 | |||
列冊管理統計(074年~111年4月) | ||||||||
土地 | 建物 | |||||||
筆數 | 持分面積 (㎡) | 111年公告土地現值總和(元) | 棟數 | 持分面積 (㎡) | ||||
19,149 | 3,150,806.95 | 80,884,979,000 | 2,425 | 128,438.96 | ||||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1年4月1日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