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攜手向海致敬 養殖廢棄物從源頭管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與臺南市政府於11月20日(五)在臺南市安平漁港管理中心舉行「養殖廢棄物源頭管理觀摩會」,邀集全國牡蠣養殖重點縣市政府業管單位人員及漁會代表與會見習及經驗交流,並展現地方政府與中央攜手推動牡蠣產業廢棄物源頭管理成果,包括輔導漁民使用替代浮具,蚵棚與廢棄保麗龍回收去化機制,以及臺南市牡蠣產業發展協會所研發試驗新式PVC蚵棚。持續輔導養殖漁民汰換保麗龍浮具,使用不易裂解的替代浮具,臺南市政府將修正自治條例預定於111年起禁用保麗龍浮具,從源頭根本解決保麗龍汙染海域問題。

漁業署說明,臺南市政府有鑒於浮筏式牡蠣養殖是該市沿岸漁業的焦點產業,養殖過程中產生的蚵棚及保麗龍兩類廢棄物不容忽視,該府率先積極辦理源頭管理,101年即規範要求轄屬牡蠣養殖漁民申報放養蚵棚數即需回收同量棚數,未回收者處予每棚3千元罰鍰;另輔以每一蚵棚250元回收獎勵金,增加回收誘因,回收時均需由漁會派員逐一清點並集中存放於指定暫置區域,再由市府透過開口契約將蚵棚進行後續清理去化工作。至於保麗龍廢棄物部分,則由漁民自行集中,再由漁會派車收集後送至市府委託的廠商進行去化。

漁業署今年起偕同臺南市政府全額補助漁民購置PE及EPP二款替代浮具,將持續收集漁民使用替代浮具回饋意見,轉由產學界共同合作開發更符合漁民需求的替代浮具。臺南市政府將修訂「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預定於111年起禁用保麗龍浮具,以加速汰換保麗龍浮具。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刻正積極與相關縣市政府共同推動牡蠣養殖廢棄物源頭管理,藉由此次觀摩會的舉辦,實地分享臺南市政府牡蠣養殖浮具之源頭管理經驗,讓重點養殖牡蠣縣市及漁會代表們能各自帶回地方與產業代表們積極溝通,共同推動及做好源頭管理各項措施。此外,漁業署亦於今(109)年補助臺南市牡蠣產業發展協會研發試驗新式PVC蚵棚,朝具抗浪、抗颱、使用年限長及無需使用浮具等特性面向研究,以期徹底解決對環境之汙染問題。

友善環境之牡蠣養殖政策須要漁民的支持與積極參與,漁業署會持續與相關縣市政府共同輔導漁民落實向海致敬各項政策,共同營造適宜民眾遊憩及永續發展的海洋環境,留給後代子孫乾淨的海洋。

海屋環保蚵棚
漁業署張致盛署長開場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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