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經濟 後疫情時代 勞動局陳信瑜局長建議企業可善用彈性工時制度、活化工時運用

今(109)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的影響,有很多行業的業務因此減少或全部暫停,在疫情趨緩後原本預定辦理的營業活動都移到下半年執行,導致部分企業在短時間內,需要勞工配合較多的加班或調整假期。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建議,其實勞基法已有彈性調整工時的設計(2週、4週及8週),讓企業可以合法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以符合產業型態及營運需求,例如會展產業多數可適用4週變形工時(如廣告業、市場及展示場管理業等),即使展覽場次集中在下半年辦理,企業也可以充分利用彈性工時制度,合法安排勞工的工作時間。

陳信瑜局長呼籲,企業可以先確認自身適用之行業別,選擇適用的彈性工時制度,即使暫時用不到,也可先行透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等法定程序,取得彈性工時使用權,如果有臨時性需求,即可合法使用該制度,讓企業的排班更加彈性靈活。

陳信瑜局長表示,了解勞動法令除了可以保障勞工權益,企業也可以選擇對自身最有利的管理方式,畢竟振興經濟需要勞資雙方共同努力,勞動局在這裡願意做大家最有力的後盾,如果有任何彈性工時相關的勞動法令問題,歡迎大家利用免費市民熱線1999進一步詢問。

連結:行業別適用之彈性工時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36712/

      中華民國標準行業分類https://www.dgbas.gov.tw/ct.asp?xItem=2264&ctNode=3111

Leave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