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到來,防範毛孩中暑是飼主必備工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呼籲飼主外出時,切勿將犬、貓單獨留於汽車內,此行為已違反「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本(6)月初動保處首次針對飼主將犬隻獨留於汽車內情形,現場要求立即改善,並依法開出罰單新臺幣2,000元罰鍰。提醒飼主,別為一時方便,疏忽毛孩的健康照護而觸法。
北市動保處說明,今(109)年5月接獲民眾通報,發現信義區地下停車場,有1隻單獨留置於汽車內的貴賓犬,擔心車內悶熱的環境造成犬隻中暑,或有熱衰竭死亡的生命危險,故通報動物救援專線請求救援,動保處人員至現場發現車窗留有空隙讓空氣流通,但仍擔心犬隻安危,在場守候至飼主出現。飼主說明,因臨時決定進百貨公司購物,未帶運輸籠、揹帶或寵物推車,無法與犬隻一起進入,只好返回停車場將牠放於車上,並留置於車內約莫1個半小時,但此行為已違反「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第6條規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動保處於本月依「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開出首張罰單。
今年2月20日臺北市政府已依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訂定發布「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主要針對臺北市的氣溫及犬、貓生理需求考量,訂有飼養照護設施環境溫度與空間、汽車載運環境溫度要求,及汽車或機車載運需有防護措施等相關規範,提供飼主在照護動物基本規劃與觀念,並明訂「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以避免汗線不發達的毛孩,因飼主疏忽而造成中暑等生命危險。動保處呼籲飼主可至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查詢(https://tinyurl.com/y9u7g8j7)務必詳加了解法規規定,並確實遵守,民眾如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或動物救援案件,務必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以利動保處介入處理,強化飼主責任,並讓犬、貓生命獲得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