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地區為相對於都市地區之非都市環境,因早期係採現況編定,長期缺乏空間計畫讓鄉村地區面臨諸多不同的課題,國土計畫正視此一現象,採分階段方式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將整合資源投入改善鄉村地區環境。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之全國國土計畫提出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包括居住、產業、運輸、基本公共設施等,以形塑鄉村特色風貌,並指導未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可依據上述指導策略,針對轄內鄉村地區提出鄉村地區的空間發展計畫,整合政府資源投入鄉村地區環境改善。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
為持續協助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前已研擬「106年度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及國土功能分區指導原則」,已獲致初步實務操作經驗。另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刻正辦理「108年度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以雲林縣古坑鄉為例),以供直轄市、縣(市)政府第二階段規劃之參考。
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之第一次規劃工作坊
本案5月7日已於古坑鄉公所辦理第一次規劃工作坊,活動當天,邀集在地專家學者、雲林縣政府、古坑鄉公所與各村辦公室與發展協會成員等齊聚一堂。先由該分署及規劃團隊說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與古坑鄉的關係、古坑鄉環境與人文社經現況,最後由各村民眾提出疑問與需求,進行意見交流,各村代表熱烈回應,其中亦有專家學者與雲林縣政府代表分享經驗,第一次規劃工作坊於中午圓滿落幕。
本案後續辦理過程中將持續透過工作坊方式,以促進地方行政機關、居民、地方團體了解、掌握並參與本案執行,並收集當地民眾、意見領袖、地方團體之意見,就鄉村地區之居住、產業、運輸及公共設施等課題進行討論,期能提升鄉村地區整體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