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2月21日公布國內再新增COVID-19(武漢肺炎)2例病例,此2名新增病例均無出國旅遊史,同時也是2月19日公布第24例之親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防堵新型冠狀COVID-19(武漢肺炎)病毒於社區傳播,對未配合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規定擅離指定住所民眾持續開罰,北市衛生局表示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避免觸法受罰。
北市衛生局為掌握具流行地區旅遊史返國民眾之健康狀況,呼籲民眾入境後須確實配合防疫政策,誠實填寫「旅客入境健康管理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於指定住所確實遵守居家檢疫之措施,不得外出,並每日量測體溫及紀錄,勤洗手、避免觸摸眼口鼻及佩戴口罩做好咳嗽禮節。期間若有出現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時,應主動與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2375-3782聯繫,由專線人員安排以指定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機構就醫,禁止自行前往就醫。
北市衛生局分別於109年2月20日及21日對3位及8位未配合規定擅離指定住所之居家檢疫民眾各裁處1萬元罰鍰,此8位未配合居家檢疫者由區公所現場訪查發現而通報裁處。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民政局提送北市衛生局查證,核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分別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北市衛生局已分於109年2月20及21日開立裁處書。
北市統計至109年2月21日止,共開罰57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52人、7萬元罰鍰計有4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1人。
北市衛生局提醒於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再次違規則從重裁罰,並立即執行指定處所強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