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趴走的居家檢疫民眾要注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今再罰3案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針對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之民眾嚴正執法,今再針對3位不遵守居家檢疫規定之民眾分別裁處1萬元罰鍰,此3位均為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居家檢疫指定住所,由區公所健康關懷或現場訪查發現,協同警察人員收集事證而通報並遭北市衛生局開罰。

此3位違反居家檢疫之民眾,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提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證,核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北市衛生局已於109年2月13日開立裁處書。

北市衛生局統計截至109年2月13日止,共計開罰15人,14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1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符合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期間若有發燒(≧38℃)或出現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由北市衛生局安排就醫。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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